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发布

来源:海南日报
2017-06-05 13:4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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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发布

  淡水状况

  1.地表水质量

  总体状况 2016年,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为优,水质优良率为90.1%。开展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110个断面、23座主要湖库32个点位中,91.8%河流断面、84.4%湖库点位水质符合或优于Ⅲ类标准。与2015年同期水质比较,全省地表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

  河流全省河流总体水质为优。开展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的110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64.5%,Ⅲ类占27.3%,Ⅳ类占5.5%,Ⅴ类占0.9%,劣Ⅴ类占1.8%。劣于Ⅲ类水质断面主要分布在部分中小河流的局部河段,水质污染指标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高锰酸盐指数、生化需氧量。监测的52条主要河流中,屯昌县南渡江支流南淀河、琼海市万泉河支流塔洋河、三亚市三亚河等3条河流水质轻度污染;东方市罗带河水质为中度污染;文昌市珠溪河水质为重度污染。南渡江、万泉河和昌化江干流,以及其余的44条河流水质优良。

  南渡江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流水质为优,支流南淀河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支流水质为优。监测的27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70.4%,Ⅲ类占22.2%,Ⅳ类占7.4%。

  万泉河流域水质总体为优。干流水质为优,支流塔洋河水质轻度污染,其余支流水质优良。监测的15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73.3%,Ⅲ类占20.0%,Ⅳ类占6.7%。

  昌化江流域 水质总体为优。干流和支流水质均为优。监测的18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88.9%,Ⅲ类占11.1%。

  中小河流东部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14条河流的23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47.8%,Ⅲ类占39.1%,Ⅳ类占8.7%,劣Ⅴ类占4.4%。其中,文昌河水涯新区,文教河坡柳水闸等2个断面均为Ⅳ类水质;珠溪河河口断面为劣Ⅴ类水质。南部河流水质总体为优,监测的5条河流的12个断面的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断面占66.7%,Ⅲ类占25.0%,劣Ⅴ类占8.3%。三亚河海螺村断面为劣Ⅴ类水质。西部河流水质总体良好,监测的3条河流的5个断面的水质类别为:Ⅱ类水质断面占60.0%,Ⅲ类占20.0%,Ⅴ类占20.0%。罗带河铁路桥断面水质为Ⅴ类。北部河流水质总体为优,监测的4条河流的10个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占30.0%,Ⅲ类占60.0%,Ⅳ类占10.0%。春江河口断面为Ⅳ类水质。

  湖库全省主要湖库总体水质为良好。监测的23座主要湖库中,松涛水库、大广坝水库等18座水库水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湖山水库、高坡岭水库、石门水库、跃进水库、珠碧江水库等5座水库为Ⅳ类水质,污染指标为总磷、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所有湖库均开展营养状态的监测,其中湖山水库为轻度富营养状态,其余22座湖库为中营养状态。与2015年相比,全省湖库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2.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2016年全省18个市县(不含三沙市)县级以上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优良。开展监测的28个在用城市(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总体达标率为96.4%,定安县南渡江饮用水水源地10月不达标,其他月份均达标,超标项目为铁,主要受地质背景和连续强降雨影响。与2015年相比,水质达标率下降了3.6个百分比。其中,定安县南渡江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受铁影响,水质达标率有所下降,其它水源地水质总体保持稳定。

  3.地下水

  总体状况 2016年,全省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地下水水位全省地下水水位变化主要表现为基本稳定状态。从区域分布看,海口市白驹大道一带地下水水位表现为上升状态;海口市解放西路、石山镇地下水水位表现为下降状态。从含水层分布看,海口市潜水水位总体呈基本稳定状态;海口市承压水水位,主要呈基本稳定~下降状态,个别地区呈上升状态。海口市第2层承压水降落漏斗面积(陆地部分)为788 km2,比2015年增加45 km2。

  地下水水质全省地下水水质总体良好。纳入监测的地下水井中,海口市、澄迈县、临高县临城镇等地区地下水监测点位水质达到或优于地下水Ⅲ类标准,部分地区地下水水质存在铁、锰等背景值超标。三亚市凤凰山庄热矿水、琼海市官塘热矿水、万宁市兴隆矿泉水及热矿水、儋州市蓝洋农场热矿水水质基本保持稳定。儋州市新英地区地下水存在海水入侵现象。

  措施与行动

  全面推动水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集中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超标排污、直排偷排和非法采砂等水环境违法行为,全年开展联合执法679次,捣毁非法采砂点321个,关停内河(湖)岸边污染源277家,罚款529.5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8人。

  加强养殖产业水污染防治制定实施《海南省畜禽养殖区划分与管理指导意见》,采取关停、搬迁、转产、整治改造、补偿奖励等方式,分年度实施清理和粪污综合治理。海口市已率先完成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依法关闭65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实施五年行动计划,印发治理技术和建设指引,首批投入3713万元,支持36个村庄治理生活污水。琼中县、昌江县探索农村生活污水治理PPP模式,实施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陵水县投入2.3亿治理7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已陆续进入项目招投标环节。

  开展“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海南省部分)”项目建设 由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共同实施,计划在海南岛新建142 个国家级地下水监测井,安装地下水自动监测仪和信息自动采集传输系统。截至2016年底,全部落实井位落地142个,开展了99个监测站点的钻探工作(其中已完成85个,在建14个),完成钻探总进尺7415米,分别占下达任务工作量的70%和64%。

  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行动

  1.城镇内河(湖)水质状况

  2016年,纳入省重点治理的60个城镇水体的64个城镇内河(湖)断面(点位)水质有所改善,达标率已从2015年的4.7%上升到42.2%,但总体污染状况仍然严重。

  2016年12月,我省60条重点治理城镇内河(湖)水体的64个监测断面中,18.8%的断面(12个)水质优良,15.6%的断面(10个)水质轻度污染,7.8%的断面(5个)水质中度污染,57.8%的断面(37个)水质重度污染。按水质治理目标评价,有27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占断面总数42.2%。

  2016年1-12月,省重点治理的城镇内河(湖)水质变化结果显示:三亚市鸭仔塘溪鸭仔塘村,五指山市太平小溪冲山一桥,定安县潭榄溪潭榄桥等3个断面连续12个月都达到治理目标,水体明显改善(4.7%);三亚市章波河波浪桥,琼海市塔洋河礼都村,陵水县溪仔河椰林镇,保亭县保亭西河七仙一桥、保亭河抄茂桥下游,澄迈县黄龙岭小溪头下村等6个断面水质均有连续10个月以上达到治理目标,水质有所改善(9.4%);海口市五源河出口、五指山市阿陀岭小溪冲山二桥、万宁市万城干渠万和花苑、临高县文澜江3号桥、琼中县营盘溪琼中中学等5个断面水质均有连续6个月以上达到治理目标,水质略有改善(7.8%)。

  2.城镇内河(湖)治理工作进展

  2016年,全省60个重点水体已有46个开工治理,通过实施截流并网、雨污分流、内河清淤、生态修复等治理工程,治理水体水质总体略有改善,治理达标率已从2015年的4.7%上升到2016年12月份的42.2%,鸭尾溪等12个黑臭水体基本消除黑臭现象。在全国率先建立“河长制”,成立“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出台《海南省城镇内河(湖)“河长制”实施办法》,明确“河长制”组织形式。在全面推进64个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水生态恢复和景观再造工作。海口市利用海绵城市的理念,在美舍河创新性建设5个生态示范段,利用湿地功能和原理,实现美舍河调蓄排洪、水体修复,生态降污,实现快速消除黑臭的同时,着重提升水体的自净能力和水体恢复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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