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纵深推进依法治校,以法治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海南大学纵深推进依法治校,以法治赋能学校高质量发展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26-10-06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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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教政法函〔2026〕7号),公布首批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单,海南大学入选。海南大学对标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标准,深化“三大改革”、实施“七大任务”,自觉将法治理念贯穿办学治校、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以法治治理构建规范体系、优化执行体系、健全防控体系、完善救济体系、推进育人体系,为自由贸易港背景下学校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激发法治动力、筑牢法治屏障、强化法治保障、注入法治文化。

构建章程引领、适用协调的规范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夯实法治根基。构建制度规范层级管理。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牢牢把握章程办学治校“总遵循”地位,构建章程统领、制度支撑、机制配套、指引细化的层级化规范体系,颁行《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办法》,“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421件,在学校门户网站集中公布文件,实现制度供给动态适应办学需求。数字化升级合同审批服务。学校颁行《合同管理办法》,上线一体化合同管理系统,年均线上审批合同5500余件,实现审签“数据跑路、全程留痕”;持续更新合同范本库,设计标准化范本78件,年均范本使用量达1700余件、使用率达30%以上,严控合同纠纷风险。编制履职类案指引。学校系统梳理学籍管理、合同审批、师生权益保护、涉诉涉仲纠纷处理等5类45件常用法律文书模板,编制35万字《法律风险清单及指导案例汇编》,聚焦资产处置、科研管理、人事聘用、国际交流等重点领域,列明风险事项与处理程序,为各部门规范履职提供清晰指引。

优化权责清晰、分工协同的执行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激发法治动力。建强法治治理机构。学校成立书记校长任双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专设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学校法治和法律事务工作,将法律事务办公室固定列席校长办公会全部议题和党委常委会相关议题,并将法律事务办公室作为学生违纪处分、教职工处分、采购招标、校办企业管理等专委会成员单位,独立出具专业法律意见,对重大决策、重要制度、重大项目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查,在决策源头守住合规底线;通过书院、学院法治工作联络员,推动法治服务、风险排查向基层治理下沉延伸。厘清学术行政权责边界。学校构建“学校—协同创新中心—院系”三级学术治理架构,颁行《学术委员会章程》《学位评定委员会章程》《学术道德委员会规程》等制度,明晰学术权力边界与决策程序,保障学术事项由学术组织主导决策;完善科研诚信管理、研究生学术规范、学科专业动态调整等配套机制,推动科研工作导向从“服务学科发展”转向“科研引领人才培养与学科协同发展”,实现学术治理、行政治理的权责清晰、协同运行。推进各部门、各单位权责清单化,探索管理重心下沉基层,细化校院两级事权划分,为学院自主办学提供制度保障。

健全治理源头、防范风险的防控体系,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屏障。以案释法强化干部依法履职。学校将“依法治校典型案例汇报”列为校长办公会第一项议题,研判合同、产权、人身、学术、学位学历等纠纷实例,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提升纠纷预防、化解实效。学校颁行《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诉讼仲裁事务管理办法》,组织法学专家、实务律师、财会人员,建立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机制;高效化解历史遗留积案、要案,司法维权胜诉率100%,累计避免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上线诉讼仲裁事务管理系统,实现立案、裁审、执行全流程跟踪管理;灵活使用法律意见书、法律函告和律师函等文本,指导部门规范、高效履职。用法守护校名校誉、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学校颁行《校名、商标和校誉保护管理办法》,形成“确权—用权—维权”保护格局,获得中英文全称、简称、校徽等注册商标130余件,覆盖45个品类,实现教育科研核心业务与文创衍生品全覆盖,通过防御性注册有效防范抢注、侵害行为;“海南大学”商标入选省级重点商标保护名录,获得行政重点监管与协同保障;针对冒用校名、商标侵权等侵害行为,综合采用函告、投诉、报案、诉讼等方式维权,推动100余个侵权网络账号下架整改,有力维护学校社会声誉。

完善渠道畅通、内外联动的救济体系,为高质量发展强化法治保障。学校整合线上线下、校内校外诉求渠道,构建及时、有效的权益救济机制。丰富校内诉求渠道。学校定期开展校领导接待日,由校领导一对一接待师生员工,现场协调处理诉求;完善书记信箱、校长信箱、信访信箱等端口协同办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颁行《海南大学“回音壁”工作指引》,对校内师生诉求实现即时、即接、即办,第一时间回应、解决。联动校外诉求渠道。学校对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建立“主要负责人+联络人”跨部门联办机制,单件办结率100%,师生满意度持续保持高位。预警信访纠纷风险。制定信访工作月报,建立重点事项预警清单,督办、帮办,化解潜在纠纷。共建大学生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中心。由法律事务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法学院联合设立,采用“指导老师+学生干部+志愿者”机制,为师生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调解服务,让维权“足不出校”,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

推进融法于教、践知于行的育人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文化。学校打造“专题讲座+网络平台+法学课堂”的法治育人矩阵,推动法治理念内化为师生的行动自觉。常态化开展名家法治讲座。“十四五”期间,学校开设《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国家安全、学校章程、大学生网络行为规范、反诈防诈、就业创业、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主题讲座60余场次,为师生提供丰盛的“法治大餐”。建设法治宣传和法治服务的一体化网络阵地。学校创建“海南大学法治网(依法治校专题网)”,集合规范性文件查询、合同审批、信访对接、标识管理、纠纷咨询等服务端口,集中展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实践、学校法治工作成果,实现普法宣传与法治服务一体供给。推动依法治校实践反哺课堂教学创新。在完全学分制条件下,学校将高校法治治理典型案例融入法学专业课程,把学校法治实践转化为特色教学资源面向各专业选修学生讲授,既讲“案史案情”也讲“校史校情”,树立师生“知校护校爱校荣校”的主人翁意识,引导师生成为学校法治治理的实践者,在社会更加自觉践行法治治理。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编辑:陈博文 通讯员:郑志涛)

【责任编辑:程尔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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