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指导,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海南中改国浩自贸港法律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中国政法大学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研讨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来自经济学界、法学界以及企业、新闻媒体与师生代表共150余人出席了本次会议。
开幕式上,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发表致辞演讲。他在会上表示,当前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启动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执法检查,社会各界高度期待这部专项法律能够切实发挥法治保障作用,推动自贸港核心政策落地见效、引领重点领域改革创新、凝聚多方建设合力,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封关运作保驾护航。
在核心政策落地方面,迟福林建议,要全力推动“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制度体系全面落地、提质增效。
针对“零关税”政策优化,迟福林表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是全岛封关运作的核心关键,需推动“零关税”政策从目录管理转向法治化、制度化安排。他指出,当前海南零关税商品税目比例仅74%。对此,他建议出台专门关税征收条例,明确自贸港零关税商品占比提升至99%以上的法定目标,并从法律层面明晰自贸港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属性,优化二线精准分类监管模式,兼顾风险防控与货物流通便利。
在“低税率”政策普惠化上,迟福林介绍,现行自贸港个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设置严格前置条件。他建议优化税制管理模式,将企业所得税优惠由鼓励类行业正面清单管理转为负面清单管理,放宽个人享惠就业年限、劳动合同等限制,推行个税即征即退,并出台所得税征管专项条例及操作指引,稳定市场主体发展预期。
围绕“简税制”改革,迟福林表示,自贸港法明确的多税种简并、零售环节征收销售税等改革尚未落地。他建议加快出台税费简并具体实施方案,制定销售税征管配套法规,以法治化手段降低企业运营负担。
迟福林提出,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聚焦金融、数据领域,实现制度型开放突破性进展。他建议大幅缩减负面清单至10至20项,对标CPTPP高标准服务贸易规则,配套完善跨境资金支付便利化制度。
金融开放层面,迟福林表示,跨境资金自由便利流动是企业落地自贸港总部基地的核心诉求,目前海南EF账户虽已落地。他建议建立自贸港自动适配国内最新金融开放政策的常态化机制,探索跨一线资金无延迟收付模式;同时加快落地自贸港法明确的资本项目分阶段开放、离岸金融业务创新政策,开展资本项目开放压力测试,填补国内离岸金融领域立法空白。
数据开放领域,迟福林认为,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与数字要素全球化流通,对自贸港数据跨境开放提出迫切要求。他建议推动海南率先适配DEPA数据流通规则,将现有小众领域数据出境极简负面清单拓展至全服务贸易领域,设立人工智能创新沙盒,在法治框架下深化跨境智能技术合作,集聚数字经济头部企业。
迟福林强调,深入实施自贸港法,关键要统筹上下联动、凝聚各方合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他建议做实自贸港建设顶层领导机制,恢复专项建设领导小组,建立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常态化统筹协调机制,强化顶层统筹赋能。
在行政与司法体制改革方面,迟福林建议依托自贸港法授权,加快推进全岛一体化行政区划布局,构建适配自贸港发展的法定化、专业化、高效化行政管理体制。同时借鉴粤港澳大湾区经验,落地“港资港法”“港资港仲裁”机制,并逐步拓展至外资商事纠纷治理领域,完善涉外司法保障体系。
针对政策授权落地的问题,迟福林建议细化授权行权法定流程与时限要求,明确自贸港法规制定权限边界,建立法规快速备案审查机制,充分释放地方改革立法自主权。
迟福林还提出,需建立自贸港开放政策“只优不退”的法治棘轮机制。他建议通过立法固化高标准开放规则,建立国际经贸规则本土化转化机制,厘清自贸港制度与国家部委规章的衔接关系,以制度刚性保障开放水平持续提升。
结合自贸港法深化落实工作,迟福林提出系统性落实举措,建议国家层面出台“十五五”时期自贸港法专项实施方案,建立自贸港建设容错纠错机制,支持海南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地方专项法规,搭建政策实施第三方评估体系。
深耕海南改革开放事业39年,迟福林表示,海南自贸港建设是重大国家历史机遇,必须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持续以法治护航改革、以开放激活潜力,推动自贸港建设持续提质提速。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编辑:陈博文 来源: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