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矿业权办理抵押登记,并向抵押权人海南农村商业银行定安支行发放全省首张矿业权抵押权不动产登记证明,标志着海南省矿业权抵押权登记业务正式落地,这是落实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务实突破,也是为破解矿业企业融资瓶颈、激活矿产资源要素价值迈出的关键一步。
矿业权抵押权登记为全新业务,此前全省无实操先例。面对企业贷款审批即将到期、金融机构抵押物权无保障的紧迫问题,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动作为,建立矿产资源科室与不动产登记中心跨部门协作机制,在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指导下,快速明确抵押登记全流程要件、审查标准与证明发放格式,同步梳理存量矿业权相关档案,确保登记工作规范衔接、高效办结,填补了业务办理经验空白。
“不动产登记为金融机构筑牢了法律屏障,从物权层面确立优先受偿权,能动态管控资产风险,彻底防范担保悬空风险。”海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安支行相关负责人表示。
定安富东实业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则坦言,这项举措开辟了新型融资路径,有效缓解企业固定资产不足带来的融资难题,真切感受到当地“急企业所急”的营商环境氛围,坚定了持续发展的信心。
此次登记业务落地,实现了矿业权抵押从“行政管理附属”到“法定物权登记”的转变,兼具权利统一与物权公示双重制度意义:将探矿权、采矿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簿,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以法定登记凭证确立抵押权效力,明晰抵押期限与债权数额,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定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业务为全省提供了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下一步,当地将持续优化登记机制,探索“新出让矿业权+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深化政银协同,推动矿产资源向金融资本转化,为海南矿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编辑:陈博文 通讯员:尹建军、李思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