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上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主办的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发展的法治保障”为主题的海南自由贸易港2025年法治大会在海南海口召开。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海南自由贸易港研究院院长迟福林教授应邀参加会议并以“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全面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法治保障”为题做主旨演讲。
迟福林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是我国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创新,对我国法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影响。要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的全面落实,要以国家最高立法的普遍适用性和约束力,形成上下锚定战略目标不动摇、合力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新局面。
围绕自贸港法的深入实施,他提出三大核心方向:第一,合力加快推动核心政策落地。迟福林认为,深入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键是以法律的刚性约束形成加快核心政策落地的上下合力;关键是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协调规范核心政策落地的重大关系。一是依法加快“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为核心的政策落地;二是形成加快核心政策落地机制的法律安排;三是形成政策与法律的合力。
第二,合力加快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迟福林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体现了中央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最高水平开放形态的基本要求。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快打造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不仅要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也要在区域、跨区域经贸合作中发挥战略枢纽作用,实现“在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牵引作用”。一是打造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制度型开放新高地,二是在规则对接中促进区域、跨区域经贸合作;三是出台一批具有牵引性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
第三,依法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更大改革自主权。迟福林认为,《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明确赋予“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以支持海南自由贸易港实现制度集成创新与法治保障的相互促进。要明确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制定权的内涵、范畴,依法建立及时授权机制与领导协调机制,落实行政体制创新等既定授权的改革任务。
为保障自贸港法有效实施,迟福林提出三点具体建议,一是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会议,就《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的执行情况提出指导意见;二是建议建立全国人大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实施的全过程督导评估机制;三是建议组织国内国际经贸领域的知名法学家,与海南省人大共同组建专业立法团队,以提升立法的质量与效率。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编辑:陈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