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帮助园区企业渡过难关,尽快复工复产,恢复园区经济秩序,特制定服务企业灾后重建若干措施。
一、开辟灾后重建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
园区凡因抢险救灾需开展的临时措施、建筑项目,在确保施工安全的前提下,免于办理临时用地手续,提交施工方案后由各片区分管领导直接签发开工令,由行政审批局、建设管理局备案。
因台风导致建筑物破坏的,如涉及主体结构或构筑物的,可依照原审批的规划许可直接申请施工许可,行政审批局快速办理。不涉及上述问题的,采取承诺备案制可申请免于审批直接建设并备案。
因灾翻修的室内装修项目,在不改变原规划使用用途的情况下,一律采取承诺备案制,免予办理施工许可。
二、加强因灾水电、通信设施维保服务
组建灾后水电保障小组,分片区开展包点水电保障服务工作。建立分级分批应急保障清单,及时动态分享水电供应信息,全面排查园区供电、供水设施等存在问题。对因受灾未通电企业免费提供内部供电供水系统评估和检测,根据损坏评估结果,制定临时供水和供电的应急策略,确保园区水电供应的协调和稳定。
对接铁塔公司和三大运营商通过发电机维持基站运行,安排应急信号车保障重点片区通讯,并安排技术人员驻点保障信号稳定。
三、优先保障受灾企业金融需求
针对符合园区“担保贷”条件的园区受灾企业,可享受不超过1‰的贷款担保费率,最高可获得1000万元无抵押信用贷款。提高融资审批效率,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优先满足受灾企业贷款需求。协同金融机构为企业享受省、市金融政策搭建便捷通道。
联合保险机构加强对于园区企业因灾保险理赔服务,简化理赔流程,开辟理赔“绿色通道”,对因灾影响难以及时查勘定损的,结合实际预付赔款,支持受灾企业尽快恢复生产。
四、实施“一免两减”为中小微企业减费降负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灾后重建、恢复生产,高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对入驻所属物业的企业实施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取2个月房租的纾困补贴政策。
五、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支援企业灾后重建
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组织高新区党员干部下沉一线,发动“两新”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志愿者,共同协助企业开展灾后重建工作。党员干部冲锋在前,开展路障清理、树木清运、环境清洁等工作,确保园区道路通畅,保障清障及物流车辆通行,为园区企业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复工复产提供必要条件。
六、发挥“企业秘书”桥梁作用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充分发挥高新区“企业秘书”与包联企业紧密联系的优势,帮助企业协调解决水电气供应、通讯恢复等问题,协助企业开展设备检修、仓储、运输等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