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在海口闭幕。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李军,副主任刘星泰、苻彩香、孙大海、过建春,秘书长曹献坤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希军主持。
第二次全体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69人,实到6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表决通过《海南省乡村振兴促进规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等二件法规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海南经济特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的决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海口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海口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决定、关于批准《三亚市电梯安全管理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白沙黎族自治县水资源保护若干规定》的决定、关于批准《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的决定、关于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医药苗医药保护与发展条例》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任免案,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冯飞监督宣誓。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蔡朝晖,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戴军,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毅,省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负责人,省人大法制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人,相关省人大常委会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部分省人大代表,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人,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记者黎鹏)
(黎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