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中国南海研究院党组书记、院长王胜在《今日海南》发表《以更开放的姿态推动海南自贸港绿色金融发展》的文章,全文如下:
2023年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明确提出“做好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将绿色金融置于更为重要的位置。绿色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底色,海南具备发展绿色金融的优势,可持续金融也将为海南自贸港扩大国际合作、推动制度型开放提供更强动力。因此,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海南自贸港应掌握开放创新的主动权,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符合海南实际和以实现“双碳”目标为主的绿色金融发展之路。
绿色金融发展潜力较大
海南自贸港具备绿色产业的资源优势。早在2018年海南就提出要提前实现“双碳”目标,2019年《海南省清洁能源汽车发展规划》提出2030年禁售燃油车目标。近年来,海南积极推进绿色低碳减排工作,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已跃居全国第一,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超全国平均水平,光伏、海上风电、海洋牧场等产业快速发展,绿色产业链逐步构建,为海南自贸港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越来越多本地金融机构顺应国际绿色低碳发展潮流,积极参与高排放产业升级改造、绿色能源产业布局,并向绿色低碳、新能源绿电生产等重点领域提供资金支持,绿色贷款、绿色债券规模快速增长,金融支持生态资源产品价值实现、服务绿色产业的能力不断提升。
海南自贸港具备制度创新的政策优势。2020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其中对海南金融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包括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和加快金融改革创新等。2021年以来,海南陆续出台一系列措施,绿色金融政策框架逐步完善。《关于贯彻落实金融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意见的实施方案》明确,金融创新以“绿色”、“科技”为导向。《关于推动绿色金融支持海南省经济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更加鲜明地支持金融机构创新发展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绿色金融产品,探索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立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激励相容的绿色金融评价体系,发挥绿色金融在促进海南生态文明建设、推进海南经济发展转型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
海南自贸港具备“双循环”战略支点的空间优势。海南自贸港作为中国面向太平洋和印度洋地区的重要开放门户、“一带一路”建设的前沿枢纽,在绿色增长、气候行动、减少灾害风险和蓝色碳汇等方面不断深化与东南亚国家的技术合作,并充分运用国际金融机构绿色信贷、绿色债券发行通道等政策促进持久、包容性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2022年、2023年海南连续两年在香港发行离岸债券,募集资金投向可持续发展领域。亚洲开发银行和法国开发署支持的绿色投融资项目正在推动落地实施。碳汇交易市场发展迅速,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成立后,在打通境内机构与境外碳资产跨境交易方面进行有益尝试,推动了多项碳汇项目签约和实施。
绿色金融开放合作正逢其时
发展绿色金融需要进一步提高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国家领导人在2023年11月亚太经合组织工商领导人峰会上发表演讲时指出,中国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经济增长的含金量更高、绿色成色更浓,将创造巨大的绿色市场机遇。面对绿色市场的迫切需要,海南自贸港需要持续推动金融高水平开放,借助绿色丝绸之路和人民币国际化战略,推进先进技术国际转移,加强国际清洁能源产能合作,提升对外投资绿色化水平,在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发展绿色金融需要发挥各类金融工具对能源绿色转型的支撑作用。作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自贸港高度重视可持续发展,提出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争当“双碳”工作优等生的目标,未来五年将是海南实现碳达峰承诺的关键时期。2022年,海南火力发电量占比64.51%,太阳能发电和风力发电比重有望进一步提升,成为支撑能源减排的重要引擎。绿色金融高水平开放需要引进国内外金融资源支持新能源发展,优化面向绿色技术创新的金融服务,推动绿色技术产业化,加快海南自贸港能源清洁低碳转型步伐。
发展绿色金融需要推动绿色标准体系的国际合作与互认。当前,全球各国对于绿色金融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尚未形成统一意见。站在全球治理的高度来看,标准的互认将促进绿色市场的互联互通,促进绿色金融的健康发展,避免金融成为“洗绿”工具。海南推动碳市场国际化发展,仍面临与其他国家地区碳定价政策存在差异、数据流动不畅、汇率反复波动等一揽子复杂挑战,必须持续推动标准体系的互通互认,提高数据开放共享水平,进一步完善碳市场交易机制,激发市场交易的活力,推动市场扩容,提升海南自贸港绿色发展的国际影响力。
持续推动绿色金融开放创新
以金融促进可持续产业发展,建设国际绿色科技和金融开放高地。支持更多银行将赤道原则纳入授信融资审核,将对生态环境的潜在影响作为金融机构融资评估的重要指标,促进资金从高污染、高排放产业流向节能减排、清洁能源等环保低碳产业,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推动清洁能源岛建设。在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对绿色科技为主的创新产业提供信贷、债券、保险和质押等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并通过担保、贴息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方式激励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绿色低碳领域。有效利用境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科技研发提供个性化的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外发行绿色债券,为绿色企业上市挂牌提供“绿色通道”。建立绿色金融风险识别体系,严防“漂绿”、“洗绿”风险。促进绿色金融、科技金融和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推动《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在海南自贸港的落地实施,加强对转型金融的研究和实践。
扩大与绿色丝绸之路共建国家的绿色金融合作,加强在应对气候变化、可持续投资等领域的对话与交流。绿色丝绸之路体现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久稳定持续发展的重要实践路径。支持境内外金融机构在琼开展绿色金融活动,对绿色金融创新应用进行先行先试,以更好地服务海南自贸港和周边国家地区蓬勃发展的绿色产业。深化与粤港澳在绿色金融领域的合作,在与绿色丝绸之路共建国家地区合作中培育绿色贸易链,引导传统贸易融资创新转型。推动建立绿色金融合作的伙伴关系以及绿色丝绸之路金融需求对接的服务平台。利用已有的湄公河区域经贸合作平台、中国东盟自贸区等合作平台,依托博鳌亚洲论坛、“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等,积极搭建绿色金融合作政策对话和沟通平台,加强低碳政策对话、学术研讨和专业人才培养。抓住金融双向开放的机遇,持续提升跨境投融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推动境内外绿色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扩大绿色投资原则在“一带一路”地区的影响,打造绿色金融重要枢纽。
抓好碳排放交易这一绿色金融的核心市场工具,探索构建绿色、蓝色要素跨境交易机制。巩固提升海洋、林业、农业三大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探索建立碳汇数据库、区域碳普惠机制。推进碳交易现货市场发展,吸引境内外市场主体参与海南碳交易市场,扩大对高排放产业的覆盖。优化市场机制发现合理有效碳价,探索碳市场配额分配拍卖机制,为企业减碳提供更灵活的选择。在全面加强金融监管的同时,探索CCER、碳远期、碳期货等交易品种,提高碳市场的流动性。加强海南国际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和国际碳减排合作,不断提升国际碳定价、创新能力。探索与粤港澳大湾区构建统一碳市场,加强与欧盟、新加坡、阿联酋等国家和地区在碳市场发展方面的合作,就绿色金融的一些基本规则进行深入探讨。鼓励国内外绿色金融标准认证及评级机构在琼开展业务,增强不同市场之间的标准协调和互认,提升制定关键性国际标准的能力。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陈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