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三亚鼓励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 首店开设最高奖励300万元
为鼓励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三亚市场上市新品,积极引进和培育优质商业品牌,7月13日,《三亚市促进首发首秀首店经济发展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发布,最高奖励300万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办法》指出,三亚将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在三亚举办首发首秀活动。对首发活动产生的场租和展场搭建等实际费用50万元以上、对首秀活动产生的场租和展场搭建等实际费用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费用的50%,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
吸引知名品牌设立首店。三亚支持国内外知名品牌新开设亚洲首店、中国首店、华南首店、海南首店、旗舰店,对该首店(旗舰店)装修支出等实际投资总额100万元以上的,按照实际投资总额的3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等奖励。
促进品牌首店持续做强。对获得设立奖励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首店(旗舰店),三亚一次性给予20万元的奖励。纳入统计后,年度销售额比上一年度增长20%以上的,按照该首店(旗舰店)设立奖励的30%给予经营贡献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