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
面向全球招聘院长
一、招聘岗位
化学化工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电子科学与技术学院等4个学院院长。
二、应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博士学位,学术造诣深厚,在相关领域获得同行公认的影响力、学术成果,主持过国家级重点或相当水平或以上项目;学术组织力强、思想活跃,对学科发展具有创造性构想,能够带领所在学科冲击国际先进水平。
3.熟悉高等教育办学规律,具有目标岗位所需的战略眼光、创新思维、组织领导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和奉献精神,具备带领学科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流学院的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8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家级人才可放宽至58岁(196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国籍不限。
5.全职来校工作,人事档案或人事关系调入我校,并以管理岗位工作为主。
三、岗位职责
1.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规划和制定学院发展总体目标和实施路径,推进和保障各项改革发展任务的执行落实。具体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高水平师资队伍。在高层次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引育方面取得新成效,加强中青年骨干培养力度,引领建设一支富于创新力、竞争力和影响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
(2)推进学科建设创新发展。凝练学科方向,优化学科结构,加强学院科研创新能力建设,组织申报国家级重点重大项目,培育重大平台和重大成果,推进产学研合作,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3)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特色,推进学院教学改革,加强一流专业建设和学科点建设,健全一流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4)落实“一院一校”国际化办学。推进教育开放合作,与国际知名大学或学术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就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开展国际合作与交流,提升学院国际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
2.完成聘任合同约定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聘期与待遇
1.院长岗位按照学校中层正职干部管理相关规定聘任考核,一个聘期一般为5年,其中第一年为试用期。
2.聘用后可入编并享受事业单位相关待遇,高层次人才符合学校引进人才标准者,按学校一事一议相关政策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待遇:
五、招聘方式及程序
1.本次招聘采用个人报名和专家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欢迎校内外专家、校友推荐。
2.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海南大学院长应聘报名表》,并提供相关佐证,于2023年7月28日前发送到电子邮箱rsczp@hainanu.edu.cn,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海南大学XX学院院长”。
3.此次招聘由海南大学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处联合组织。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面试,并对通过面试的入围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具体时间和要求以学校通知为准。
4.本次公开招聘如没有合适人选,选聘程序经研究可以中止。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
联系电话:(+86)898-66271136
电子邮箱:rsczp@hainanu.edu.cn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7月28日
(原题为《海南大学面向全球招聘院长》)
(原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