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持续推动城镇内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

现场会结束后,2018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扩展城镇内河(湖)治理范围,并将城镇内河(湖)治理纳入全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中,由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统筹推进。我省城镇内河(湖)在从“多病体质”变得“身强体壮”的同时,还注重“民生指数”的考量。

我省持续推动城镇内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

来源: 海南日报
2022-01-14 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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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带孩子在海口美舍河凤翔湿地公园游玩。海南日报记者 李天平 摄

原题:近年来,我省持续推动城镇内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

——绘就幸福河湖新画卷

告别2021年,辞旧迎新,对我省城镇内河(湖)治理来说,多了一重意义:省域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行动,以一份年终“成绩单”,开启新篇章——

截至2021年底,全省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94.2%、优良率44.2%,整体水质状况达到了治理以来的最好水平。

作为全国首个从省级层面统筹城镇内河(湖)治理工作的省份,近年来我省通过建立一套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和一套科学的督导考核机制,找准一条行之有效的治理路径,探索一个部门协同、综合治理的实践模式,不断推动城镇内河(湖)治理取得新成效。

河湖治理 从1.0版向2.0版延续

时光回溯到2017年11月15日,海口美舍河。彼时彼地,全省推进河长制工作暨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现场会(以下简称现场会)召开,会议对全省城镇内河(湖)治理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2018年3月,省委、省政府再次召开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启动新一轮为期三年的治理行动。

治理城镇内河(湖),我省起步早、有基础。早在2015年,我省就率先在全国开展省域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行动,积累了丰富经验。开展新一轮治理工作,既是破解复杂水问题的内在要求、改善生态环境的迫切需要,也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当务之急。

从1.0版向2.0版延续,城镇内河(湖)治理工作久久为功、握指成拳。

现场会结束后,2018年4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海南省污染水体治理三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扩展城镇内河(湖)治理范围,并将城镇内河(湖)治理纳入全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行动中,由省生态环境六大专项整治联合指挥部统筹推进。

在这项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系统工程中,全面统筹与形成合力,是推动治理工作的“压舱石”。

一方面,我省从工作方案体系、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体系等规范建立起治理格局,统筹落实全面排查污染源、严厉打击水环境违法行为、强化能力建设、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实施综合治理5大任务。

另一方面,省生态环境、水务等主要职能部门既分工明确,又密切协作,在建立城镇内河(湖)监测网络,加强各市县及职能部门间的数据共享的同时,依托省河长办平台,建立联席会商、联合督办、预警约谈等工作机制,推动取得“1+1>2”的工作效果。同时,相关市县注重工作力量整合,统筹推进城镇内河湖治理工作。


1月10日,俯瞰陵水红树林国家湿地公园,连绵成片的红树长势良好。海南日报记者 武威 摄

河湖“逆袭”水质达标率大幅提高

分别上升44.2个百分点、26.5个百分点——这组数据,是2021年底全省城镇内河(湖)水质达标率、优良率较2018年4月治理前变化的有力见证,折射出我省在落实治理措施上的持之以恒。

臭在水里,根在岸上。在实践中,我省找准了以“截污+扩容+民生”为基本举措的内河(湖)治理路径。其中,为河流截污“清肠道”,是治理黑臭水体的关键一步。

2018年以来,全省累计投入154亿元用于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规模47万立方米/日,总处理规模达到175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水管网3800公里,总长度达到6800公里。

“这有效消除了一批污水管网空白区、雨污混流区,相当部分污染水体治理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效果。”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介绍。

河道截污清淤之后,如何增强河道的“体质”,让其更有生命力?生态扩容、恢复修复水生态系统,成为解题答案。例如,海口、三亚等地在“补”字上下功夫,一手抓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赋予尾水“二次生命”;一手抓水系连通,使封闭的内河(湖)水体“活”起来。

“从污水处理厂出来的尾水,流入桃源河、三亚东河、抱坡溪,成为这些河道的生态补水。”三亚市水务局局长孙德震介绍, 目前三亚市污水处理厂的尾水排放均达到一级A标准以上。

我省城镇内河(湖)在从“多病体质”变得“身强体壮”的同时,还注重“民生指数”的考量。

“我们在昌化江(山荣段)依河而建市民公园,设置了多处休闲广场、观景亭等,满足群众多样化的休闲活动需求。”乐东黎族自治县水务局河湖管理岗负责人黄菲介绍。

“城镇内河(湖)治理,不仅是环境工程,还是提升城市形象的民生工程,将曾经的‘人水相避’转变成‘人水相亲’。”省生态环境厅水环境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

幸福河湖 不断增进民生福祉

“鸭尾溪治理后,刺鼻的味道消失了,还种上了红树、修建了步行道,我们都喜欢来水边遛弯锻炼。”近日,家住海口海甸岛海达路的市民陈诗典说,家门口这条曾经的“臭水河”,发生不少变化。

听到这样的评价,傅一芹很有成就感。

作为鸭尾溪水污染治理施工单位、葛洲坝(海口)水环境治理投资公司运营部部长,傅一芹见证了鸭尾溪的“蜕变”。“水质改善后,有一位住户专门给我们送来了锦旗。”她回忆道,鸭尾溪附近有些住户曾因难忍河水臭味而搬离,如今他们当中有些人已陆续搬回,重回鸭尾溪,与溪流做邻居。

从河湖到沟塘,从嗅觉到视觉,人们明显感受到,身边的河湖正在“旧貌换新颜”。

位于三亚市中心的东岸湿地湖,周围原有生活污水、农业畜禽养殖废水直接排放,水面漂浮垃圾也有不少。而现在,东岸湿地湖已经大不一样:被水环绕的生态岛上立着小叶榕,美人蕉、鸢尾等植物相互掩映,鹭鸟在其间或驻足或展翅……“在这里闲坐吹风,就是一种惬意。”“候鸟”老人韩美凤称赞道。

一泓清水带来的幸福感,流淌在百姓日常生活场景中。

幸福来之不易,恒守之更加不易。近年来,我省每年组织环保、水务、住建、工信、农业、林业等部门进行实地督查,深入明察暗访,压紧压实治水责任,真正做到守“水”有责、守“水”尽责。

当前,海南以水环境综合治理为突破口,在全省下大力气打一场“六水共治”攻坚战。其中,“2年消除城市黑臭水体,3年剿灭劣Ⅴ类水体,5年省控国控断面全部达标”被列为攻坚战总体目标之一。下一步,我省将不断巩固提升城镇内河(湖)治理成效,进一步改善河(湖)水环境质量,共绘幸福河湖新画卷。(记者 周晓梦 孙慧 通讯员 卢天梅 实习生 董雅婷)

(周晓梦 孙慧)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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