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第二批QDLP试点申请16日起受理

海南日报记者14日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30,有意向的企业可按期申报。

海南第二批QDLP试点申请16日起受理

来源: 新华网
2021-08-15 15:48 
分享
分享到
分享到微信

海南日报记者14日从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将于2021年8月16日开始受理海南省第二批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的申请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16日17:30,有意向的企业可按期申报。

据悉,《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今年4月出台,符合条件的新设基金管理企业和存续基金管理企业均可申请试点资格。QDLP具有“门槛低”“投向广”“无限制”“更灵活”等特点,是海南自贸港重要的、全新的跨境投资路径之一。

据了解,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已经完成首批试点的审核工作。根据有关规定,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会同各相关单位,对各企业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及联席评审,并报请海南省政府阅示,最终形成《海南省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首批试点名单》,于8月6日对外公布。

第二批试点申请受理将于8月16日开始,各申请企业可按照《海南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提交至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自贸金融发展处。(记者王培琳)

【责任编辑:王晗】
中国日报网版权说明:凡注明来源为“中国日报网:XXX(署名)”,除与中国日报网签署内容授权协议的网站外,其他任何网站或单位未经允许禁止转载、使用,违者必究。如需使用,请与010-84883777联系;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日报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其他媒体如需转载,请与稿件来源方联系,如产生任何问题与本网无关。
版权保护:本网登载的内容(包括文字、图片、多媒体资讯等)版权属中国日报网(中报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独家所有使用。 未经中国日报网事先协议授权,禁止转载使用。给中国日报网提意见:rx@chinadaily.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