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3月25日召开的2021年海南省社保医保经办管理服务工作会议上获悉,海南省连续第5年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持续提高,人均基础养老金标准由178元提高至188元,惠及76万余名城乡老人,待遇水平在全国居于前列。
去年以来,海南省严格按照“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及时落实“免、减、延、缓、降、保”政策,全省累计减免各项社保费96.77亿元,惠及9万多家市场主体,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落实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三类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发放待遇政策,全省已有44.66万名贫困人员享受政府代缴城乡居保费政策、12.35万名贫困老年人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三类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保费代缴率、待遇发放率实现三个100%目标,完成77.34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参保率100%覆盖。
此外,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了人才社保医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入选省委深改办第九批创新案例。大力推进综合柜员制改革,在全国率先创建省域范围内社保医保一体化经办的体制、率先实现职工社保医保经办服务“全省通办”。
据海南省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海南省大力推进社保服务‘快办行动’和‘一事一次办’改革,全省500台政务便民服务站可以自助办理25项社保医保业务;108个服务事项可以网上办,其中15个网上申报事项实现自动审批,网办率达90%。省社保医保经办系统在过去一年积极推进、按期完成社会保险领域一系列重大改革任务,深入组织实施全民参保扩面专项行动,截至2020年末参加养老保险630.16万人、工伤保险170.06万人、生育保险183.59万人,分别比上年末增长7.6%、6.5%、8.7%;基本医疗保险934.04万人参保,基本实现全覆盖。
据了解,2021年,海南省将持续发力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在“全省通办”的基础上不断完善“跨省通办”服务事项;深入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做实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优化创新社保医保业务流程;深化社保医保关系转移“一次申请、全程代办”制度,适用范围从人才扩展到所有参保人员。
(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