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出台《方案》 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助力自贸港建设

根据《方案》,海南将充分发挥海南全岛作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势,吸引台湾同胞在海南投资现代化农业,鼓励台商引进台湾优良种苗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在琼台金融交流合作上,将推动台湾金融机构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

海南省出台《方案》 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助力自贸港建设

来源: 海南日报
2020-07-24 1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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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助力自贸港建设

记者7月22日从省委统战部获悉,海南省近日制定出台《推进琼台交流合作助力自贸港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依托重点产业园区,深化琼台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交流合作,突出加强与台湾在教育、医疗、现代农业、海洋资源保护与开发等领域的合作,吸引台湾同胞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

据了解,海南是台资企业集中集聚发展的地区之一,目前在全省累计注册台资企业(项目)1900多家,涉及农业种养、农产品加工及旅游、交通、餐饮、医疗、新能源、生物科技等各行业领域。

根据《方案》,海南将充分发挥海南全岛作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的优势,吸引台湾同胞在海南投资现代化农业,鼓励台商引进台湾优良种苗品种、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海南将促进琼台教育交流合作。支持海南大学、海南师范大学、海南医学院、海南热带海洋学院等高校开展对台交流合作,引进台湾优秀师资力量,扩大招收台湾学生数量。引导台湾教育机构参与海南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建设,鼓励两岸高校在海南合作办学。

在琼台医疗交流合作上,海南将发挥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优势,鼓励台湾医疗新技术、新装备、新药品的引进和研究应用。支持探索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与台湾开展健康服务业、健康管理、健康职业教育、健康技术开发等领域的合作。

在琼台金融交流合作上,将推动台湾金融机构在海口江东新区、三亚中央商务区设立区域总部和分支机构。支持台湾企业申请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解决台商贷款难问题。支持台商台企依法依规在海南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

《方案》提到,海南将紧密结合琼台两地特点和自贸港政策要求,发展以民宿,滨海、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为重点的,具有热带海岛特色的琼台旅游新业态。

【责任编辑:黄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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