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海南省文昌市荣获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
龙楼镇、文城镇南海村、文城镇凌村村、会文镇凤会村荣获“全国文明村镇”称号
中共文昌市委宣传部、文昌海关、文昌新华书店有限公司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文昌市华侨中学荣获“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陈博文 | 唐赫繁)
【责任编辑:舒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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