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新发展阶段税收改革发展成果,进一步增强税收新闻宣传的感染力和影响力,进一步加大新形势下海南税务部门宣传工作力度,充分调动税务干部和新闻媒体多写好稿、多出精品的积极性,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组织开展“2023年海南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征集评选表彰一批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税收新闻精品力作,为巩固壮大奋进新时代的主流思想舆论阵地贡献力量。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时间
2023年12月1日-2023年12月15日
二、征集对象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1月30日在各级媒体刊播反映海南税务工作的原创新闻作品。
三、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应当导向明确,立场清晰,主题鲜明,内容客观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契合公众道德标准,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
2. 图文稿字数适当,3000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5000字,鼓励配发相关图片以丰富内容;视频作品5分钟以内为宜,最多不超过15分钟,格式MP4。
3. 作品须为作者原创、首发,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
4. 投稿即视为授权,所有作品知识产权属于原作者,主办方拥有对作品的发表、复制、信息网络传播和汇编等使用权。主办方有权将作品集结出版或用于展览、活动宣传、媒体报道、阅读推广等用途。
5. 主办方对此次征集启事拥有最终解释权。凡参与者,即视为其同意本征集启事之所有规定。
四、作品类别
(一)消息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期刊、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的涉税文字、图片类新闻报道。作品要求主题鲜明,时效性强、关注度高、传播力广;图片类新闻作品应为现场拍摄,要素完整,新闻性、表现力强,文字说明简洁。
(二)通讯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报社、通讯社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上,用分析性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表现手法对新闻人物、事件等进行深入报道的涉税通讯类作品,含人物通讯、纪实通讯、专题专版报道。
(三)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类:
发表在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广播电台、电视台以及新闻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单位主办的具有登载新闻业务资质的新闻网站、新媒体上的深度报道、组合报道、解释性报道、调查性报道、新闻特写、新闻综述等广播、电视、新媒体音视频新闻作品。
五、奖项设置
共设消息类、通讯类、广播电视及新媒体类3个领域奖项。每类奖项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作品奖5名。
六、活动评奖
征集活动结束后,由海南省税务局委托第三方相关专家对作品进行初评、复评两轮评审,评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
七、投稿方式
1. 单位报送:海南税务系统内以市县局为单位进行报送,每类作品限报3件,每件参赛作品均需填写《“海南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所有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放在一个压缩包内,发送至指定邮箱。
2. 个人报送:参评媒体记者填写《“海南税务好新闻”评选活动参评作品信息表》,作品原稿电子版或视频原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3. 每个作品文件名以“参评项目+《作品标题》”命名,示例:消息类《**税务局优化服务举措落实减税降费》。
组委会邮箱地址:hnswhxw2023@126.com(请在邮件上注明“海南税务好新闻投稿”)。
联系人:刘碧波,联系电话:0898-66752973。
(中国日报社海南记者站 陈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