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率先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该项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审核材料,企业无需提交商务报告信息,可依据工商注册信息,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照便利化登记程序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手续,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

海南率先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来源: 中国新闻网
2020-02-15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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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在全国率先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中新社海口2月14日电 (许钰川 谢声时)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14日介绍,全国首单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创新业务已落地海南,此举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有助于为外商来琼直接投资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助力海南自贸港建设。

据悉,该项业务是在2月13日由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指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南省分行辖内海口龙珠支行完成,为海南海联行投资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业务。从业务受理、材料审核和外汇登记全流程仅用时三个小时。

该项政策进一步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业务审核材料,企业无需提交商务报告信息,可依据工商注册信息,直接在银行办理境内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新政将大幅缩短企业业务办理时间,节省“脚底成本”。

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14日介绍,其在前期实行资本项目外汇收入支付便利化等11项新政的基础上,再推出6项外汇管理新举措。其中在全国率先实施简化外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外债登记、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试点等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外汇创新业务已于2月10日正式实施。

取消非金融企业外债逐笔登记,辖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可按照便利化登记程序向外汇局申请办理一次性外债登记手续,可在登记金额内自行借入外债资金。该项政策的实施将降低企业“脚底成本”,促进企业融资便利;开展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在遵循风险可控、审慎管理原则下,辖内机构可以开展包括银行不良贷款和银行贸易融资资产在内的境内信贷资产对外转让业务,这将有利于盘活海南省内银行存量不良资产和贸易融资资产,同时吸引更多国内外知名跨境资产转让平台入驻海南,活跃海南金融市场。

对于另外三项新政,即实施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进一步便利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资金汇出入管理、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南省分局正与地方金融管理局共同抓紧制定相关细则,争取早日对外发布。(完)

(许钰川 谢声时)

【责任编辑:蔡东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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