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赐贵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强调
坚决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
9月26日下午,省委书记刘赐贵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办国办《关于印发〈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研究海南省贯彻意见,并审议通过了海南省机构改革工作相关文件。刘赐贵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机构改革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批准印发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部署上来,全力抓好落实,坚决把这项重大政治任务完成好。
会议指出,中央12号文件和中央印发的《海南省机构改革方案》都明确要求海南率先完成地方党政机构改革,其力度之大、影响面之广、触及利益关系之复杂前所未有。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将这次机构改革放到新时代背景下,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美好新海南建设的高度,深刻认识机构改革的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服从大局,全力抓好落实。
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习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突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严格按照中央和海南省方案,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将这次机构改革落实落细作为检验党性强不强、“四个意识”牢不牢的重要实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对机构改革的领导责任,加强党对机构改革的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严格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细化工作措施和时间节点,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重构性,加强对机构改革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要严明纪律、严守规矩,严格执行好方案中明确提出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保密纪律要求,坚决做到令行禁止。要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为机构改革凝聚强大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委常委出席会议,部分现职省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