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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6-02 18: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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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上午,海南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将开展为期三年的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

据统计,2017年,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占全省安全事故总量的70%以上,死亡人数占全省安全事故死亡总人数近90%,万车死亡率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0.9%,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为4.56,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为做好海南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邀请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来海南实地调研、深入研究,编制了《关于开展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前期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

按照省委、省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作出的指示精神,海南省有关部门起草了《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工作方案(试行)》并吸纳了公安部交通科研所报告的建议及各市县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于2018年5月28日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据介绍《工作方案》确定海南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攻坚战目标为:坚决杜绝道路交通重特大事故,减少较大和一般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口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8%,实现道路交通事故万车死亡率2018年低于全国平均水平,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2019年进入全国先进行列,2020年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效果;确保全口径营运车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连续3年同比下降2%,2018年至2020年保持在全国预期先进水平。全社会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水平明显提高。

《工作方案》确定在省安委会框架范围内成立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领导小组,由副省长、省安委会常务副主任范华平任组长,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厅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省安委会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

《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重点实施的六大工程,包括车辆严管工程、路面严查工程、生命防护工程、文明出行工程、信息共享工程、法治保障工程。

其中,车辆严管工程主要解决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从人员、货物装载源头入手,防止“三超”车辆上路;二是开展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专项整治,杜绝货车栏板加高和反光标识、后尾灯不合格问题及摩托车非法加装尾箱、边斗等违法行为;三是强化事故高发的变型拖拉机、拖拉机、摩托车等类型车辆安全监管,消除变型拖拉机等监管盲区,解决摩托车事故高发等问题;四是强化道路运输企业车辆和驾驶人队伍监管,防止不合格车辆、不安全的驾驶人上路行驶。

路面严查工程主要解决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严格道路交通路面巡查执法,通过落实路面管控“五定”工作机制及重点道路“路长制”,加大对超载、超速、超限、疲劳驾驶、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无证运营、超范围运营、站外揽客、拖拉机非法载客上路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二是紧盯农村道路等交通管理薄弱环节,通过实行“公安+X”的联合执法模式和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增强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生命防护工程主要解决以下5个方面的问题:一是通过强化道路交通安全规划设计,遵循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安全风险前期分析和科学论证等措施,从源头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二是加快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推进施工安全标准化,完善与道路等级相匹配的交通标志、标线和安全防护设施,要求全省所有新建、改扩建道路必须严格按照全国及海南省最新公路工程相关技术标准的要求设计、施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范有效设置,建立一道生命的防护墙;三是全力开展全省公路拉网式、“体检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全过程记录和闭环管理,彻底消除海南省道路交通隐患;四是加强道路交通应急体系建设,完善道路交通应急管理预案体系、指挥体系、安全监测体系,各市县建立应急救援清障队伍,全省要建立高速公路交通应急救援队伍,补齐海南省道路交通应急救援能力不足的短板;五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人才队伍建设,建立道路建设技术标准及隐患排查专业人才培养机制,解决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人才不足问题。

文明出行工程主要解决以下2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以全省文明大行动为引领,强化城市驾驶人和行人违法行为查处,提升全省文明出行水平;二是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信息共享工程主要是要求各市县和部门要依托省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制定道路交通执法信息共享通报机制,解决各市县和部门间信息交流共享不畅问题。

法治保障工程主要解决以下4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按照“五个必须”的要求,强化道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强化市县属地管理责任、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落实,厘清属地政府、主管部门及安监部门的责任和分工;三是制定完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填补海南省道路交通领域监管法规空白;四是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依法开展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严格实行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倒逼企业和政府部门真正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工作方案》将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各市县政府和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努力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

同时《工作方案》在动员全社会积极举报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重大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方面将建立举报受理和奖励机制,核实举报线索,落实奖励办法。

《工作方案》要求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安监等部门整合执法力量和资源,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格局,合力解决“三超”车辆的源头治理、非法改装拼装车辆、变型拖拉机等难题。从根本上扭转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的形势,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海南省自贸区、自由港及美好新海南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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