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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两月海南受理消费者投诉2万余件 重点在衣食住行

来源:中国日报网
2018-03-14 17: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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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4日上午,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海南省政府新闻办在海口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2月,海南受理消费者诉求共21957件,消费者投诉、举报主要集中在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方面。

据统计,今年1月至2月份,海南受理消费者诉求共21957件,包括咨询16411件、投诉5196件、举报350件,占比分别为74.74%、23.66%和1.59%。咨询、投诉和举报的法定时限办结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27万元,有效地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从管辖区域看,受理消费者诉求数量排名前5位的城市为:海口3025件,占总量的54.54%;三亚1054件,占总量的19%;琼海191件,占总量的3.44%;澄迈186件,占总量的3.35%;儋州134件,占总量的2.41%。

从咨询事项类别看,今年1、2月份共受理消费者咨询16411件,热点问题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交通运输服务、专业技术服务、交通工具、食品、旅游服务、服装鞋帽、房屋等方面。

从投诉情况看,今年1、2月份共受理消费者投诉519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3143件、服务类投诉2053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60.49%和39.51%。投诉事项集中在:交通工具、餐饮和住宿服务、服装鞋帽、家居用品、家用电器、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等方面。

从举报情况看,今年1、2月份共受理举报350件,其中商品类举报200件,服务类举报150件,分别占举报总量的57.14%和42.86%。举报主要涉及:食品、餐饮和住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烟酒和饮料、服装鞋帽、家具用品等。

其中,消费者最关切的食品药品方面,过去一年,海南普通食品投诉数量最大,共3368件,占受理总量的91.3%,其次为药品152件、化妆品99件、保健食品40件、医疗器械29件。

普通食品类主要反映卫生不符合规定、食品中有异物、非法添加、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无证生产经营以及销售假冒伪劣和过期产品等问题;药品类主要体现在流通环节(占比92.2%),其中销售假劣药、违规销售处方药、销售过期药为反映主要问题;保健食品在虚假、夸大宣传功效方面问题相对集中;化妆品类主要为标识标签不合格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医疗器械类主要为无证生产经营等问题。综合分析,公众投诉举报问题较为突出、典型的热点问题有通过互联网、微信等方式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以及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据统计,在近一年海南查处的货值金额较大、社会影响恶劣的食品药品重大案件中,有超过30%来源于投诉举报线索,投诉举报已成为稽查案源重要渠道。据通报,海南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胶原蛋白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林某,当场查获假冒胶原蛋白97盒,货值金额120余万元;文昌陈某无证制售有毒有害椰纤果案,现场查获椰纤果成品及半成品80余吨和硫酸铵、磷酸二氢钾等化工原料12袋及锅炉等生产设备,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儋州某药店销售曹氏伸筋壮骨胶囊等假药案,已依法吊销该店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据介绍,为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让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海南省工商局将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配套法规规章,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开展“放心消费在海南”创建活动,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制度,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加强推进12345、12315“诉转案”工作,开展“红盾质量维权行动”,与媒体合作开办“12315消费维权直通车”等工作和举措。为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海南省工商部门建议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养成索要并保存发票的良好习惯,当与商家发生纠纷无法协商解决时,及时拨打12345热线投诉,也可以直接拨打12315热线。(中国日报海南记者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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