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明年底80%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省政府近日印发《海南省推行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据了解,今年初,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加快“放管服”改革和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市县按全程网上办理的要求梳理出“不见面审批”事项812项,其中省级134项,市县678项。7月10日正式对外开展事项办理的涉及15个部门48个项目,截至9月20日,试点事项办件量4882件(办结件),改革初见成效。
《方案》要求,2017年底前,各市县政府和省级部门,全面梳理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按照“网上注册、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办结、在线支付、网上评价、网上反馈、快递送达”的“全程网办”模式,成熟一批、公布一批;打造全省互联互通、资源互认的一体化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互认,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网上通办”。从今年10月起,该项工作已经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分三批实施,持续至2018年底,并在2018年底实现80%的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
到2019年,将推进标准化建设,制定公布“不见面审批”事项目录,完善“不见面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各项功能,建立规范各项规章制度,深入研究存在问题,改进薄弱环节,总结评价、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改革成果。
《方案》提出,要全面梳理事项,依据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全面梳理各级各部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依相对人申请由政府部门作出决定的事项,研究确定可开展全流程互联网“不见面审批”事项。要规范平台建设,依托海南省电子政务外网平台和全省“一张审批网”,推动服务事项跨地区远程办理、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办理。要加强信息共享,实现各市县各级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汇集、数据交换、统一认证,共性基础服务支撑。
公安行政服务方面也将推行“不见面审批”,内容包括与群众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实现办理。
《方案》还要求,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将财政非税收缴纳入公共支付平台,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实现在线收费,方便办事企业和群众在互联网上办理各种审批涉及缴费问题,减少来回“跑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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