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对3家减持违规公司发出纪律处分和监管函

来源:中国经济网
2017-06-17 08:06:35
分享

刚刚过去的五个交易日里,深交所对1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并对12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

上市公司股东增减持是当前热议话题,本周深交所发出1宗纪律处分与2宗监管函都是围绕减持,还有1宗监管函则是由于增持信息披露不及时。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的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FINET INVESTMENT LIMITED3月份相继减持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533.6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447%,减持金额2.94亿元。该行为未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且违反第九条在三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的规定,同时违反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修订)》第1.4条和第3.1.8条的规定。因此,深交所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

另2宗涉及减持违规中,一是东易日盛家居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刘勇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票1.5万股,交易金额为30万元,未按规定预先披露减持计划;二是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苏朝晖、生产总监全明哲、副总经理赖文辉、监事苏毅5月22日减持公司股份均超过所持股份的60%,违反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所作的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25%的承诺。

与上述公司相反,因为增持行为信息披露不及时,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收到深交所监管函。交易所信息显示,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票达总股本的5%时,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未及时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且在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前没有停止买入公司股份。因此,深交所对其发出监管函。

此外,本周深交所还对2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进行调查,涉及盘中打压股价、盘中拉抬股价、拉抬收盘价、全日虚假申报、大额封涨停等异常交易情形,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并对3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上报证监会6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分享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