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党组纪检组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近日制定出台《党组纪检组、监察局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健全内控机制,严格审批程序,强化集体决策,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保障党组纪检组、监察局依纪依规有效履行职责。
今年以来,中国石化党组纪检组按照中央纪委关于规范监督执纪工作的有关要求,针对中国石化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执纪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确定将加强对监督执纪各环节的监督、减少自由裁量权作为提高监督执纪科学化水平、打造纪检监察过硬队伍的重要环节。此次出台的议事决策工作规则,坚持规范、高效、务实和集体研究决策与领导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注重议事决策效果和效率的统一,把党组纪检组、监察局议事决策的具体事项内容,以及与其相对应的议事决策具体形式、程序进行了细化和明确。比如,对“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关重要体制机制改革方案”等7类重大事项,要求必须以党组纪检组办公会的形式进行研究,并进一步提交集团公司党组审议决定;对“涉及党组管理领导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建议及初步核实结果和处理建议”等7类重要事项,要求必须以监察局办公会的形式研究决定;对党组纪检组、监察局日常工作事项,以监察局局务会(原则上每两周1次)的形式研究决定。此外,工作规则还对议事决策的相关责任和监督进行了明确,确保制度执行到位。(中国石化集团党组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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