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17年将从五个领域开展立法工作

作者:李磊 来源:海南日报
2017-04-14 08:2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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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天从落实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座谈会上获悉,2017年,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将围绕着引领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促进特色经济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海洋强省等五个方面,计划新制定和修订修改地方性法规17件,拟批准的地方性法规4件,研究起草、条件成熟时适时安排审议的法规项目32件。

这些立法项目涉及哪些领域,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什么样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对此做了说明。

全面深化改革:

加强重点领域改革相关立法

据悉,为保障海南“多规合一”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于法有据,今年,省人大常委会拟运用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时变通“五网”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暂停实施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关于在海南经济特区下放部分许可事项的决定》。后两个决定已经在3月份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按照“多规合一”改革的要求,在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还拟修改《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等法规;为加快推动空中交通管制改革,促进民用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发展,拟制定《海南省通用航空管理条例》。

发展特色经济:

加强特色优势产业立法

为适应我省旅游业转型升级和快速发展新形势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旅馆业的经营管理活动,推动全域旅游示范省的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在今年拟修改《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全省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筑工程质量,促进我省房地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研究制定《海南经济特区建筑工程管理条例》。

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拟研究制定《海南经济特区种子管理条例》,以加强我省种子工作的管理,推动热带现代农业转型升级。

建设生态文明: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

2017年,省人大常委会拟继续审议《海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制定《海南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海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拟研究制定《海南经济特区排污许可证管理条例》、《海南省辐射污染防治管理条例》等法规。

据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这些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将为巩固和扩大海南“生态省”建设成果,保护海南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保障改善民生:

加强社会领域立法

为贯彻落实省委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的部署,依法严厉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省人大常委会拟修改《海南经济特区禁毒条例》;为保障老年人权益,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省人大常委会拟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省人大常委会拟修改《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省人大常委会拟制定的《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将为规范人民调解活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重要作用。

推进海洋强省:

推动海洋产业机构优化升级

此外,为壮大海洋经济,加快发展海洋第三产业,推动海洋产业机构优化升级,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拟研究制定《海南省海上休闲渔业管理暂行办法》。(记者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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